朱万霍华德巅峰什么水平,朱万霍华德巅峰什么水平能进名人堂吗

tamoadmin 球员动态 2024-07-15 35 0

朱万霍华德执教是什么水平?

朱万霍华德作为NBA历史上最著名的教练之一,他的执教水平无疑是非常高的。他赢得了两个总冠军和七个会议冠军,培养了一些最知名的NBA球员,例如迈克尔·乔丹和科比·布莱恩特。朱万霍华德注重细节、擅长研究对手和制定有效的战术,这样他的球队才能在比赛中获胜。

他也善于激励球员,让他们追求更高的目标,带领球队实现成功。总体上来说,朱万霍华德的执教水平是顶尖的,而且他的名声在NBA历史上也是非常响亮的。

朱万霍华德是一位十分有经验和技能的教练,拥有多年的教练和球员经验。他曾负责指导过多支职业篮球队,包括NBA和中国CBA的球队。他有很强的战术眼光和管理能力,常常通过调整防守战术和进攻节奏来调整场上形势。他还注重球员沟通和心理辅导,以及球队的整体氛围和文化。朱万霍华德的教练水平得到了广泛认可,他被誉为“中国篮球教练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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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的朱万霍华德是个什么样的球员?

谢谢邀请。年轻的朱万霍华德是毕业于密歇根大学,被称为五虎之一,另外两位有名的队友是韦伯和罗斯。年轻时的霍华德虽然身高两米零六,但步伐灵活移动好,有一手十分稳健的中投,篮下也硬气,是个十分合格的大前锋。可惜后来签大合同后便伤病缠身,但即便能力退化也是个称职的替补。

在篮球场上,因为运动充满身体接触,所以一句话对不上或者一个小动作没做好,很容易出现打架的情况。球员之间起了冲突,教练需要上前拦住,打个圆场。

可如果教练也生气了,直接上前打架,这该怎么办呢?今天,美国大学篮球那边就出了这么一件事。密歇根大学男篮要跟威斯康辛大学进行一场比赛,最终他们是以63比77输掉了比赛。

可问题在于,密歇根大学男篮的主教练发了火,在比赛结束之后跟自己的球员一起上前理论,还动手打架。最终,这个主教练动手打了威斯康辛大学的助理教练克拉本-霍福特。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主教练叫朱万-霍华德。

这一下,大家就都知道了。朱万-霍华德在大学时代就是著名的“密歇根五虎”之一,非常厉害。进入NBA之后,朱万-霍华德也是NBA中第一个拿到上亿美元合同的球员。在职业生涯末期,朱万-霍华德转战休斯顿火箭队,在姚明身边担任大前锋。

因为年龄偏大,朱万-霍华德被中国球迷称为“霍二叔”,而当时火箭队的替补中锋穆托姆博则是“穆大叔”。离开火箭队,朱万-霍华德还效力过迈阿密热火队,两次圆了总冠军梦想,之后就退役了。

现在回到自己的母校当主教练,朱万-霍华德也算得上是功德圆满,不过他的暴脾气一点都没变。身为主教练还要动手***,朱万-霍华德被NCAA官方禁赛5场,就此缺席本赛季剩下所有的常规赛。

朱万霍华德和詹姆斯是队友么?

朱万·霍华德和勒布朗·詹姆斯确实在职业生涯中有过成为队友的经历。朱万·霍华德,作为NBA的老将,以其卓越的篮球天赋和稳定的表现为人所知。而勒布朗·詹姆斯,则是当代篮球界的巨星,拥有广泛的影响力。
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两人都曾效力于迈阿密热火队。在热火队的那段时间里,朱万·霍华德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球员,为球队的稳定性和深度做出了贡献。而勒布朗·詹姆斯则以其全面的能力和领袖气质,带领球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值得一提的是,朱万·霍华德和勒布朗·詹姆斯在场上的合作非常默契。他们之间的配合和传球经常能够创造出令人惊叹的进攻机会。在比赛中,他们经常能够互相激励,共同面对挑战。
总的来说,朱万·霍华德和勒布朗·詹姆斯在职业生涯中确实有过成为队友的经历,并且他们在场上的默契合作也为球迷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梦一队建队时为啥选择一名大学生?选择大学生为啥不选名气更大的奥尼尔呢?

第一次组队,出于对大学篮球对美国的贡献肯定会带一个大学生球员的。而人选基本就在鲨鱼和莱特纳之间产生。

就在ncaa而言,莱特纳的杜克大学队战绩比鲨鱼的路易斯安那强。这是其一。

第一次组队,肯定会在人种肤色上有所考虑。已确定的11个人中,白人后卫一个-斯托克顿,白人前锋2名-伯德和穆林,出于肤色考虑,已有的4个内线都是黑人,那么选择莱特纳这个白人内线也就情有可原了。

克里斯蒂安·莱特纳在大学期间就创造了一个奇迹,在1991年NCAA决赛中最后一秒打败了肯塔基队。莱特纳是至今为止第一个在连续4届的NCAA 四强赛中均首发出场的球员,并且率领杜克蓝魔队在1991和1992连续两年夺得NCAA总冠军。莱特纳获得过年度国家运动员奖,并且他是1992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梦之队"中唯一的一名在校大学生[1] 。

克里斯蒂安·莱特纳

乔丹在2000--2001赛季里曾经以个人的身份与朱万·霍华德(Juwan Howard)谈判,希望能达成协议让莱特纳来到奇才,结果谈判获得成功,乔丹和莱特纳签订了一个为期5年的合同。当乔丹返回球坛参加下一个赛季比赛的时候,莱特纳理所应当的觉得他和奇才队将会打入季后赛,但是这并不是主要原因。相对于在杜克大学4个赛季的21场NCAA巡回赛而言,莱特纳已经在NBA待过11个赛季参加过32场季后赛的比赛了。

"你可以自己选择去那所大学,加入哪支大学球队"莱特纳说"你自己可以不断分析看你最适合哪儿,而在NBA,就不一样了。是球队选择你而球员通常并没有选择球队的权利,其实又很多位置可能并不总适合你。我就从杜克这个非常强有力的组织到了明尼苏达森林狼队那个失意的球队。"森林狼时期

在莱特纳的第一个赛季里,他作为大前锋平均得18.2分,在前8个赛季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赛季他的得分少于13.8分。在亚特兰大老鹰队在伦尼·威尔肯斯(Lenny Wilkens)的带领下终于在3年的努力后杀进了季后赛,威尔金斯被莱特纳称为他本人遇见过的NBA最好的教练。在1996-1997赛季, 莱特纳平均得18.1分和8.8个篮板,在季后赛中他每场平均夺得17.6分。但是在达拉斯小牛队里,莱特纳却只能在板凳上消磨时光,直到乔丹邀请他去了华盛顿奇才队。

这就是莱特纳的命运,在莱特纳职业生涯开始的时候乔丹和他是队友,当乔丹职业生涯结束的时候他们又一次成为了队友。

莱特纳认为NBA的经历给了他观察别人的机会,"我获得了一个很好的机会,我可以近距离去观察那些优秀球员有多么的不凡。皮蓬、乔丹、穆林、尤因、伯德还有大卫·罗宾逊以及其他所有的优秀选手,看他们打比赛是非常有趣的,同时也是非常让人震惊的。它让我不停的为我的新秀年做准备。我知道我不能放松。如果我要成为一名好球员的话,我不得不付出我所有的努力。它激励我一定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我要去证明的就是我属于这个队伍。 "

"莱特纳是我喜欢的球员之一,"比尔·沃尔顿说,"对他的NBA职业生涯来说曾经有过一段艰难的日子,但是当他状态良好的时候,他在球场上非常有影响力。我之所以这么喜欢他的原因是因为球场上的莱特纳总是充满顽强的斗志。莱特纳的传球非常出色,篮板球也很好,当防守的时候,他可以轻松的在高位阻挡住对手7英尺以上高度球员的进攻。"

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美国队派出了NBA各位置上的顶尖球员,如此梦幻的阵容被称为梦一队。梦一队的成员有:尤因,大卫·罗宾逊,巴克利,马龙,莱特纳,穆林,皮蓬,伯德,乔丹,德雷克斯勒,约翰逊,斯托克顿。

这份名单中,除了莱特纳和穆林,其余的人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其实穆林是当时联盟里最出色的小前锋之一,拥有出色的投篮能力,曾连续4年入选全明星,实力非凡,只是名气没有其他几位球星大而已。这套阵容中,就只有莱特纳一人毫无NBA背景,还是一张白纸。

1992年的选秀大会上,莱特纳在首轮第三顺位被森林狼选中,还没有正式打NBA,就以大学生的身份入选梦一队,成为梦一队唯一一位大学生球员。有些人很困惑,既然是选大学生,为何不选同届的奥尼尔呢?他能力压莱特纳当选状元,证明实力和名气比莱特纳更大,为何梦一队最终选择了莱特纳放弃了奥尼尔呢?

一、位置和作用重叠

奥尼尔是中锋,当时梦一队阵容中已经有了尤因和大卫-罗宾逊,奥尼尔和他们一样,都是越靠近篮筐越有威胁力,射程很短,其中两位同时在场只会互相限制,不同时上场又有如何分配他们的上场时间的难题,所以他们决定只带两位中锋,这就足够了。

因为那时候乔丹不同意梦一队选择托马斯。本来梦一队不会有瑕疵的,但是当时作为篮球主席的托马斯没有同意乔丹的商演请求,乔丹作为梦一队的绝对老大拒绝和托马斯一同参赛,并放话有托马斯的话,乔丹就不会参赛,梦一队当然不会让乔丹缺席,所以就有了大学生克里斯蒂安-莱特纳参赛这一幕。

至于没有选择奥尼尔是因为当时梦一队不缺中锋,有尤因,马龙,大卫-罗宾逊,当时的莱特纳是91-92赛季NCAA最有价值球员,参加梦一队时,已被NBA选秀选中,在速度上要优于奥尼尔。

如果要选择篮球历史上最强的一支队伍,毫无疑问,那就是梦一队。这支汇聚了乔丹、“魔术师”约翰逊、伯德、大卫·罗宾逊等一众历史级别超级巨星的球队可谓是所向披靡。不过,有一个小瑕疵,那就是在这支队伍中,出现了一个大学生球员,这是梦之队最后一名大学生球员。

这位大学生叫莱特纳,他是1992年的探花秀,是一名2.11的内线球员。不过,不论是实力和名气,莱特纳都比不上同届状元秀奥尼尔,那么,为什么进入梦一的是莱特纳而不是奥尼尔?

为什么梦一会有大学生?

其实,在梦一之前,美国男篮国家队并没有NBA球员,因为奥运会这种非商业性体育赛事并不允许,直到1989年国际篮联才允许职业球员加入国家队参与奥运赛事;同时,美国男篮在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第一次输掉了奥运冠军。这两件事就促成了梦一队的成立。但是,如果美国队全员由NBA球员组成,恐怕引起其他球队和大学生球员的不满。

为什么不是选择更强的奥尼尔?

第一,阵容配置。美国队12人大名单中,除莱特纳之外,有2名控球后卫,2名得分后卫,3名小前锋,2名大前锋,2名中锋。在当时,各个位置不像现在这么模糊,各个位置的球员并不相同,而且那个时代的内线都是肉搏战,很容易受伤。选择莱特纳,中锋和大前锋位置上就都有了第三人选,在紧急情况下有替补球员。如果选择奥尼尔,当大前锋位置上有人出现意外时,就只能靠一人顶着。

第二,那就是出身。莱特纳出身于篮球名校杜克大学,他连续两年率领蓝魔夺得NCAA冠军,在大学篮球,他的成就高于奥尼尔和莫宁。另外,梦一队主教练查克·带领曾是杜克大学助理教练;梦一队助理教练老K是杜克大学的主教练,莱特纳是老K的得意***,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第三,那就是商业战了。奥运会是4年一届的大型体育赛事,这样的机会对于那些大品牌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莱特纳在大一时就成为了NIKE的代言人,加上良好的形象,这对于宣传NIKE品牌是非常有效的,如果美国篮协不允许莱特纳加入,NIKE旗下的球员都不会参加梦一队。

实际上,对于强大的梦一队来说,有没有这个大学生,对于他们的夺冠没一点影响,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名额。而当时的奥尼尔已经是可以媲美奥拉朱旺、罗宾逊等超级中锋的球员,如果让他去之打很短的时间,或者减少减少尤因和罗宾逊的时间都可能会造成队内的不和谐。

虽然莱特纳的NCAA生涯足够辉煌,但是因为伤病的原因,他在NBA的成就就显得有些简单了。